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:立法會於2017年通過由建制派提出的《議事規則》修訂,當中包括將全體委員會的法定人數由35減至20。「長洲覆核王」郭卓堅早前提出司法覆核,被高院裁定敗訴,郭卓堅今日(22日)向上訴庭提出上訴,上訴庭聽畢雙方陳辭後,即時駁回上訴,並下令郭須支付訟費。

「長洲覆核王」郭卓堅濫用司法覆核,多次被法官批評。(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)

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指出,本案涉及立法會運作,相信立法會議員比郭卓堅更適合提出覆核,質疑郭卓堅是否具充分利害關係。上訴庭法官區慶祥則指出,在港英政府時期,全體委員會的法定人數曾於1968至71年間作出修訂。

曾多次被法官批評濫用司法覆核制度的郭卓堅,由2006年至今多次利用法援提出司法覆核, 法律援助署署長2017年9月發出禁令,指郭卓堅濫用法援,並決定3年內不受理任何由他提出關於司法覆核的法援申請。不過,這並沒有阻止郭卓堅不斷針對政治議題提出司法覆核。郭卓堅因4宗覆核案件拖欠政府訟費逾156萬元,今年5月被律政司申請破產令。聆案官許家灝在閱讀律政司提交的文件後,於7月8日宣布郭破產及支付訟費。

責任編輯: 蔡洋子